“你传播了正能量,跟我走一趟吧!”
一个不知名的帽子叔叔找上了我。嗯?正能量,负能量,这是什么意思。
我被一顿暴揍,被扔进了审讯室。
审讯室日光灯管滋滋作响。
"根据《社会情绪管理条例》,你涉嫌恶意传播正能量。"女警把笔录纸推过来,钢笔尖戳着"在动物园给熊猫念悼词"那栏。
太荒唐了,我什么都没干。
“作为观测者,我是无辜的。”
我盯着她胸前的"正能量标兵"徽章:"上周三你们在广场没收流浪歌手音箱,说低频噪音影响商户情绪。"
"那叫维护公共情绪健康!"她突然掏出手电筒照我眼睛,"看见这个正能量应急灯没?电池都是用积极心理培训课充值的。"
“你刺痛我的眼睛了。肮脏的人类。你不配叫正能量。。。好痛。”
我捂住刺痛的眼睛:"所以你在ATM机前哭穷也算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