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情程

翌日,清晨。

茶堂里,阿水一个人收拾着昨晚留下的狼藉,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残留的酒味。牛谷子心里念叨着某人的嘱托,正准备出门办事。

“哥,有事情要你帮忙。”阿水打断了牛谷子的思绪,“帮忙买块牛皮回来,村子里没卖的,得去城外的市集才能买到,我要招呼茶摊抽不开身,所以这事只能靠你了。”

“牛皮?这可不便宜,你要它做什么?”牛谷子皱眉,这个要求对于家里的经济状况来说还是有些高的。

“可不是我要的,是仇哥哥想要一条新腰带,托我给他做一条,呐,这是他给的钱。”阿水一本正经,塞了一小块碎银到牛谷子手里,别看这么一小块银子,对寻常百姓来说可够一月用度。

“阿嚏!”正在在某处的仇恶突兀打了个喷嚏。

“记得要这么长,两个巴掌宽。”阿水张开双臂比划了一下。

牛谷子还是有些狐疑地看向阿水,阿水脸不红心不跳,抱着他的手臂,嗲声撒起娇来,“哎呀哥你记住了没有?”

“这有何难,两个巴掌宽的牛皮么,你等我回来。”牛谷子从后院牵出自家唯一一匹毛驴,骑上它去往成都方向。

哥哥真好骗,嘻嘻。阿水朝着他离去的背影不好意思地吐下舌头,这是她犯错时下意识的表情。

半路上,牛谷子总有一种忘记什么重要事情的感觉。

还是快把东西带回去给那丫头吧,难得今天休息一天,还是不要折磨自己了。牛谷子甩了甩脑袋,像是要把烦恼甩出去一般,哼着某首曲调悠闲上路。

临近中午,李清尘才懒散地从床上爬起来,昨晚睡得比较晚,还喝了很多酒,他又不胜酒力,整个人还有些昏昏沉沉。

对了,回家的事情,什么时候跟大家说一下呢,也好告个别。一个冷水洗脸清醒清醒后,李清尘又盘算起来。

怎么办呢?要不要和大家说?有点舍不得啊。整整一日,李清尘都为此事烦得挠头,挠得头皮都破了。每每想要开口时,一看见阿水脸上洋溢的笑容,他就不忍心说出来。

待在这里有同龄的朋友们,有阿水这么有意思的姑娘,有吃有喝有住,如果可以的话,李清尘还真想永远留在这里,可他清楚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总有一天,伤感的离别会来临。

与其让那伤感突然降临,倒不如自己主动些。李清尘一拍手,心中暗自决定明日不告而别,这样至少没有面对面的离别感伤。

他拍手时声已成空中独响,万籁俱静,月出东方,一个问题让他从早耗到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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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夜的寂静,藏在荒野某处的房舍中响起打斗声,一二息时间,打斗声戛然而止,一把刀抵住某人的脖子,是仇恶在逼问。

“我问你,黄泉教是不是抓过一个十三岁小女孩。”

“我们抓过很多人,毕竟这东西消耗量很大,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女孩,怎么,是你的什么人?”那人被刀架住脖子也丝毫不惧地笑道。

“是我在问你!”仇恶一拳打在那人脸上,打得他鼻血直流,“那女孩穿着丝绸衣裳,可有印象?”

“哦,那个小姑娘啊,这么久了,怕是早就作了药人死了吧。”那人依旧嘴硬讥讽。

“黄泉教在哪,你带我去,可让你少受苦头,否则……”仇恶手上微微用力,将那人脖子划出血痕。

“呵,不劳你动手了。”那人惨笑一声,断然咬碎准备在后牙槽的毒囊,仅仅几息时间过去,此人便毒发身亡。

“妈的,疯子。”仇恶愣愣地站在原地,浓郁的自责缓缓化开,“阿洛对不起,你哥没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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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了啊!秦萧托我送的东西我没给情程姑娘带到!完蛋了,把正事给耽误了……”

一大早所有人就听见牛谷子懊恼的抱怨声,阿水顶着两个黑眼圈,看起来昨晚没睡好,她走上前问道,“哥,你要送什么东西给别人吗?不用急,那我帮你送过去不就好了。”

“是一张古琴,要送去成都,今天又是该回庄上报道的日子,我根本没时间,要是阿水你愿意帮忙就太好了。”牛谷子指着前天带回来的那口木箱,本来该昨天送去,可被阿水一搅合他就把这事给忘了。

“那仇恶帮你送过去就好了。”阿水打个哈欠转身就走。

“送琴?送到哪去?”仇恶也打着哈欠,浑身散发着由内到外的疲惫。

“这琴是要送到花间河坊去的,给情程姑娘。”

“情程?”听见这个名字,仇恶一下来了兴致,“哪个情程?”

“如今成都还有哪个人尽皆知的情程,不就是今年花间河坊选出的花魁乌情程。”牛谷子说。

“什么!”阿水不知什么时候又凑了过来,“哥你变坏了!你居然去过那种地方,而且对那里那么了解!看来没少去!你的女人不会就是刚说的那个什么花魁吧!”

“乌情程!你早说是她啊,给大美女送东西,这事包在我身上,兄弟义不容辞。”仇恶立刻将送琴一事揽在自己身上,生怕牛谷子反悔一样。

“呃,那就拜托仇兄了,我实在抽不开身,下午就得返回孔雀山庄。”牛谷子拱手道,“你可以用后院的驴车赶路。”

“无视我?快交代你是什么时候偷偷跑去那种地方的!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阿水揪住牛谷子的耳朵追问。

“啊……疼疼疼,你松手……”牛谷子被阿水揪到别处审问去了。

“唉清尘,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进城,我请你喝酒。”仇恶心中的苦闷此刻很想排解一下。

“行啊,那就多谢你了。”正想找借口出门的李清尘觉得这是个不告而别的好时机,和仇恶最后进城耍一圈再悄悄回家,就不回来这里了。

“谢什么谢啊,都是自己人嘛。”仇恶看向一边的丁小君,“小君去不去?”

“我就算了吧,你们去城里玩肯定很晚才回来,我还是就在家里歇着好了。”被阿水不断治愈的丁小君更想留在这个温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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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门前,上演着一出兄妹离别的戏码。

“哥你下次不用再背这么多菜回来,仇哥给的房费……”阿水搓手化身财迷,跟牛谷子小小声说,“可不少呢,够买好多好吃的!”

“路上热,记得多避暑,水袋里的凉茶装满了吧?”阿水晃动牛谷子腰间的水囊,水囊发出沉闷的咕哝声。

“哥你还要瞒着我到什么时候?下次必须把那个女人带回来给我和爷爷看看,不然不让你进门!哼,越是偷偷放的闷屁越臭,我还不知道你的什么味儿?”阿水狠狠拧了一下牛谷子的胳膊。

“撕……真不当自己胳膊……”牛谷子疼得倒吸冷气,“别闹了,该走啦,我今晚还要值夜班呢。”

“这么急着走?”

牛谷子无奈摊手,“一个月就这么一天假,今晚还要值夜,得早点启程,不然迟到又要挨骂喽。”

“走吧尚咀,”牛谷子催促了一声,对方早在旁等候多时,“该上路了。”

“说得话吉利点行不行……”刘尚咀脸一下拉下来。

“好好照看家里!阿水!”

“知道了!”阿水高声喊。

“干嘛连你妹妹都保密?”等走到彻底看不见身后的小村庄时,刘尚咀才问出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

牛谷子摇头叹气一脸无奈,“我那妹妹你又不是不知道,生性活泼,管不住嘴,万一她传出去怎么办?”

“啊?那你还告诉我?你该不会杀人灭口吧?”黝黑竹竿身子一抖。

“等你啥时候有我妹妹那么大嘴巴的时候说不定我还真要灭口,”牛谷子搂着刘尚咀的肩膀,两人显得亲热无比,“开玩笑呢,这种事总要有人给我兜底嘛,你可是我最好的兄弟……辅助位的不二人选。”

“你可抱得美人归了,我能捞到什么好处?”刘尚咀摊开那双比脸还干净的手。

“去去去,圣贤书读哪去了,怎么只会计较个人利益?”牛谷子知道对方家里困难,“这月的例钱分你七成,让你家里那位悠着点用钱,听别人说每次南毒教集会她都是大手笔给人家捐钱,咱们辛辛苦苦挣来的工钱可不能就这么便宜了这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东西!”

“我已经郑重告诫过她了,可那是我娘,我实在找不出什么好办法……”刘尚咀郑重一拱手,“真的,多谢谷子兄。”

“谁去把他们灭了就好了……”牛谷子哼了一声,“借你的,以后可要还我奥,还有,在外要叫谷一,牛谷一,这是庄主给我赐的名字。”

“庄主庄主,又是庄主,你这么听庄主的话,该让庄主直接收你做干儿子得了。”刘尚咀揶揄。

“你是知道的,”牛古一眼神凛然,“庄主对我有知遇之恩,遵循庄主的意志我倍感荣幸!”

刘尚咀一副见了鬼的表情,“那你就不怕……”他做贼似的前后环顾,确定没人后小声说,“庄主要是知道你和他唯一的宝贝女儿勾搭上,你就死定了!到时候你就想好找谁收尸吧!哦不,是死无全尸、挫骨扬灰!”

“庄主他……”牛古一咬牙,“他亲自传授我一身本领,师者如父,我和秦萧已经准备好跟他坦白一切,之后要杀要剐,我绝无怨言!”

“你傻啊你,这么直?”刘尚咀连忙捂住他的嘴,“庄主就那么一个女儿,什么事都听她的,叫你那小情人去找庄主说情,顺便梨花带雨,至于你呢,负荆请罪会不,到时候你把衣服一脱就卖苦肉,再加上你小情人在旁边煽情,一个是他的宝贝女儿,一个是他的亲传弟子,我不信庄主会是铁石心肠,最后也不是不可能同意你俩的事。”

“平常没看出来啊,”牛古一有些错愕,“你的脸还没有心黑啊。”

“你……”刘尚咀没好气地给了他两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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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不把兵器带上?”驴车上,李清尘和放着古琴的箱子坐在一起。

“大哥你进过城吗?”见李清尘摇头,仇恶一副过来人的口吻,“别说成都了,随便哪个大城都严禁携带兵器入内,城里可不比城外,守门的士兵会让你明晃晃带把剑进去?放在家里就行。”

说话间,他二人驱赶着驴车已渐渐到了成都城前。疑似银河落锦城,原是天府在人间。李清尘只在书上见过描绘成都的文字,却从未亲眼得见这座满是故事的城市。作为汉家三兴之地,成都的繁华天下皆知,千年前,最早一批西域客商来到汉土,除却长安,最喜的便是这锦城,华夏万千珍奇事物中尤以蜀锦为贵。数百年来,成都一直是当之无愧的帝国商业中心。

但事物既有其繁盛的道理,也有其衰败的道理。随着云锦、苏锦等其它织锦的崛起,已严重冲击蜀锦地位,再加上西域宗教战火燃烧,丝路陆路阻断和海上丝路中心泉州的建立,成都早已再无早年的繁华,虽然沦落,却也没到民生凋敝的地步,一则因天府物产丰饶,二则朝廷财政帮持,蜀中百姓依然维持着安居乐业的现状。

“蜀中的治安环境就是好啊。”眼看平平安安抵达成都,仇恶不由感慨。

成都,这座经由数代汉天子修缮加固扩建的庞然大物,城墙如山峦般巍峨耸立,行人在大地的画卷里就像一只只蚂蚁,沿着不同的路线,最终汇聚于此。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但在李清尘眼中,这座宏大的城市之上却多了些无人察觉就连他也未曾见过的东西。

“你看见了么?”李清尘指向成都上空。

天空漂浮着阵阵若有若无的淡淡氤氲,这如梦似幻的光雾,令第一次来到大城见到这一独特现象的李清尘好奇,“那团是什么东西?”

“什么什么?没什么东西啊。”仇恶顺着李清尘手指的方向使劲睁眼却什么也没看到。

“就在天上,有个大光团,淡绿色,但是绿得有些发黄,像是进秋天焉了的绿叶。”李清尘用手比划,“那么大个你没看到?”

“你说太阳光?”

“不是……”李清尘有些不知道怎么描述。

“今天太阳是很大,有时候强烈的光线可能会在大气产生折射,造成海市蜃楼之类的幻觉,不必管它。”仇恶故作老成地拍拍李清尘。

什么大气?什么海市蜃楼?李清尘眨巴眨巴眼,“你说那是幻觉?不用管它吗?”

“快走吧,就快进城了,在城里可别像这样咋咋呼呼的。”

这就像一个最懒惰的人告诫别人要勤劳一样,平常就属仇恶最咋呼。李清尘无语地斜眼瞟了他一眼,目光又落在成都上空那团让他无法忽视的巨大氤氲上,它的颜色十分淡泊,不去注意的话他也很难发现,其覆盖的范围只比城池小一圈。那团缓缓变化的氤氲仿佛具有生命的律动,颜色是它生命力的表现,成都的活力变得具象化,如自然四季,由夏入秋,繁盛褪去。

城门口,“成都”二字的浮刻下,行人排着队接受守城士卒的盘查,挑夫们卸下的担子堆成一排,身披轻型扎甲的卫兵躲在阴凉处,门口牌子上告示清清楚楚写着:严禁携带管制兵器入城,违者依例判监罚金。

一旁遮阳的木棚下躺着个文书,翘着二郎腿,手边泡一壶好茶,摇一把白纸扇,好个悠闲自在。他自己躺在椅上眯瞪,跟前那张桌案却围了几个江湖武人点头哈腰,其中一个谄笑着站在一旁磨墨。

“还请官老爷留情啊,咱哥几个这次进城是去镖局找活做,等挣了钱,回头一定好好孝敬大人。”

文书收起纸扇,端起架子声色倨傲,猛地一拍镇纸,一脸不耐烦,“我说,这大热天的都围上来干什么?老爷我都快喘不过气了。”

文书一句话,几个江湖武人连忙退到太阳底下站开,他瘫在躺椅上摇头晃脑说,“这进城缴兵的例钱可都定好了规矩的,岂能由我做主?公事公办罢了……”文书晃了晃茶壶,壶里空空荡荡,一壶凉茶早已喝完。

底下的几个武者哪还不明白,打头的赶紧上前,“是是,规矩肯定要守,我们都是遵纪守法的良民!今天如此炎热的天气官老爷还坚守岗位,连口茶水都没得喝,小人们看不下去,想给大人买些茶水,请大人笑纳。”

“正多亏了大人这般恪尽职守的父母官,现今江湖才繁荣安定啊。”那武者光明正大拿出了半吊钱在桌上,毫不避讳路人的目光,一通马屁拍得文书笑起来,脸上横肉直甩,他这才肯坐起身,将那吊钱光明正大放进自己的提包里,“懂规矩,遵纪守法好啊,你们都要做维护江湖繁荣昌盛的好武者,啊?哈哈哈……”

“来,把你们的兵器都呈上来。”文书一招手,磨墨的武者放下砚台,几个在太阳底下晒得满头大汗的武人点头哈腰,恭恭敬敬地将自己的兵器盛到桌上。

“嗯……”文书不急不缓翻开账册,扫了一眼面前的大刀大剑,一本正经地记念,“匕首两把,每日十文,飞刀三柄,每日十二文,养铁钱每日一共是五十六文。小吴,把这些包起来送到府库去。”

一个小兵应声走上前,将五把兵器弄作一捆,几个武人瞪着铜铃大的眼睛生怕兵器哪里磕碰受损,瞪着那小兵走了。

“几位,进城吧。”文书笑着一拱手,作请手势,“可别忘了养铁钱逾期一月未缴的话兵器就会被器府司没收,诸位可要及时缴清哟。”

李清尘将一切看在眼里,不禁问仇恶,“啥是养铁钱?”

“城内禁兵,凡是携带兵器的武者若要进城需将兵器交由器府司保管,根据武器的类别,每日缴纳一定数额的保管费,官府管这叫养铁钱。”仇恶顶了一下李清尘,“不让你带兵器就是为了避免这些麻烦事。”

“可那文书不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吗?那么大的刀剑,说成飞刀匕首?这是怎么分类的?给巨人的兵器分类吗?”

“人情世故而已啦,到处都一样。”

“黑得这么明目张胆?那我不寄存到器府司,存到别人那不行吗?”李清尘问。

“官府早就规定一切组织收费寄存兵器的私人服务是违法的啦,往轻了说这叫收集兵器图谋不轨,往重了说判个造反都行,”仇恶叹气,“要是在信得过的熟人那寄存兵器还好说,可毕竟走江湖的基本都是外地人,兵器又是一个武者的命根子,这玩意最便宜的残次品也得好几两银子一件,几乎是一个普通武者的全部家当,万一丢了可就真成一穷二白的流浪汉了,谁敢随便交到陌生人手里,和这一点养铁钱比起来,他们没得选。官府保存武者们的兵器,就等于捏住了这些武者的命根子,能有效遏制武者在城中斗狠闹事的情况发生。”

仇恶的一番解释令李清尘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看不出你懂得很多啊。”

“你仇哥可有大智慧呢。”仇恶一点也没有谦虚的意思。

过了城门的盘查,李清尘正要率步往前,见仇恶突然被一张画像吸引,也好奇地凑上前去看。

“通缉令?”

“黄泉教现任教主姬无邪,天人境武者,荼毒百姓,残害生灵,铲除此贼者,不论死活,赏白银一千两!”

画像上是一个惟妙惟肖的美男子,柔美的眼线和脸部轮廓看得李清尘忍不住吐槽,“一个通缉犯为什么要画得这么帅啊,有没有搞错,他真人真长这个样子吗?白银一千两?我怎么不知道天人境武者这么值钱。”

“他能有这么高的赏金可不是天人境武者的那一层身份,”天人境虽然稀少,但也不是什么凤毛麟角的存在,仇恶舔了舔嘴唇,语气略有不甘,“可惜了……”

“是啊,可惜我们没机会逮到他,不然这辈子吃喝不愁了。”李清尘也感慨。

“命数既定,何足可惜,正如阁下天命在身,想躲却也是躲不过的,”突然出现的声音把李清尘吓了一跳,“少侠,我们又见面了。”

眼前的是个有些眼熟的俊美少年郎,身后老者似老仆一般恭敬站在他身后,看到少年的脸,李清尘猛然想起数天前和仇恶第一次见面的某处茶馆里,这不正是那对说书的爷孙么。

原来不是爷孙,是主仆吗……李清尘心想。

“哎哟,你怎么还缠着我不放,我走哪你跟到哪,小心我告你图谋不轨。”仇恶见到这少年郎有些崩溃,“我只想体验一下快意恩仇的爽感,我不想承担什么天命,求求你,别再跟着我了。”

“游戏人间么,少侠的心境倒不是一般高,可神器择主,少侠既是身负大气运之人,又岂是想甩就能甩掉的?少侠总有一天会自己作出那必然的选择,而我只要等待那一天到来就好。”

“天呐,我真是后悔了当初听了你的神棍发言,现在阴魂不散地缠着我,给我留一点私人空间好不好?”仇恶服软哀求。

“并不是我找上少侠,而是冥冥之中早有注定,”少年郎微微一笑,“万事不过三,我们有缘还会再见的。”

“这什么人?”待那少年郎走远了李清尘才问,他身上并无一丝一毫的武者气息,似乎只是个普通人而已,倒是那老者身上有着一股令人忌惮的气势。

“一个小疯子而已,以前偶然遇见他问我想不想变强大,我少年无知着了他的道,学了这一身血魔功,”仇恶小声抱怨。

李清尘两眼放光,“血魔功?就是你那能快速愈合伤势的神功?听起来就不凡。”

仇恶点头,“结果就被这冤魂缠上了,天天说我气运在身,要我拯救苍生什么的,我真无语了,天下这么大,哪是我一个人救得过来的啊。”

“大气运在身?那不是说你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李清尘笑眯眯搭着仇恶肩膀,“苟富贵,勿相忘。”

“……你是不是也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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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架巨型花车顺着街道缓缓移动,缤纷艳丽的花丛里,浓妆淡抹弹奏乐曲的女子被烘托得圣洁如仙,雅乐漫耳,引来阵阵欢呼,人群挤成马蜂窝一样哄哄闹闹的,彩带和鲜花飞扬。

“什么情况这是?”前面的路被堵得水泄不通,李清尘只好牵着毛驴停下。

“看来是花间河坊每年一度的巡游花车,”仇恶倒是有所耳闻,“他们每年选出新一任花魁后,会从成都开始巡游,然后沿长江一线一路向东,直出东海北上,进入淮河最后到长安去。”

“你这么了解……难道你去过?”

“我倒是想去,哪个男人不想去呢,”仇恶色眯眯一笑,“能在花间河坊享乐的不是达官显赫就是文人名士,正常情况下就凭咱俩的身份,今天能以送琴的名义见人家花魁一面真是走了狗屎运,也不知这琴是牛谷子替谁送的,怕是身份不一般。”

“花车来了!”人群中传来呼喊。

“等送完东西了咱们上哪去搓一顿?”李清尘问道。

仇恶呆呆愣愣没有反应,目不转睛注盯着花车顶部的一位女子,李清尘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女子碧蓝花冠,红纱掩面,轻抚幽琴,眼神清冷,超然众女。身边还有一侍女点燃香炉,云烟袅袅下,衬得女子神秘感十足,真好似天女下凡,吸引了不知多少人的目光。

“谁啊这是。”李清尘对如此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全然无感,倒觉得一旁的侍女笨拙得有些可爱,方才点燃香炉时差点打翻了炉台。

“这就是花间河坊今年选出来的首席花魁,情程,”仇恶魂都要跟着飘走了,“多好听的名字,情程情程,你有没有觉得我和她命中注定有一段感情旅程要走?

“切,人家看得上你吗,你看看周围,哪个不跟你一样在犯花痴,合着所有人都等着有这段感情旅程要走么。”

花车远去,仇恶恋恋不舍,“走!跟着这架花车咱们就能到花间河坊,情程姑娘,我来了嘿嘿……”

其实仇恶突然犯花痴,李清尘也不是不能理解,可能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他第一次见到女医师就是这样的感觉,就好像两块磁石相互吸引,目光一旦接触便怎么都挪不开了。

也可能单纯是好色……李清尘看着仇恶一副痴汉模样心想。

他俩赶着驴车跟在人群后面,不久果然到了一处宽阔楼宇,花间河坊的牌楼不似一般的青楼那样雍容华贵,倒有种简约优雅的气氛,宛如饱读诗书的才女。门口贴着不知哪位书法大家的真迹,左书“百花谢此间”,右书“九天惹犹怜”。这里没有想象中的人潮汹涌,也不知方才的人群何处去了,除了偶尔进入的二三贵公子模样的客人,就只有个个老嬷嬷坐镇门面。

“慢!只有会员能进。”老妈子伸手拦住正要进门的仇恶,“看你们面生得很,穿着如此穷酸,想来也不可能是我花坊会员吧?”

听见老嬷嬷这般瞧不起自己,仇恶正想发作,李清尘连忙提起正事,“误会了,我们是受人所托,来给情程姑娘送琴的。”

“倒是有这件事……”老嬷嬷打量二人,忽然面色不善,斥责起来,“怎么来得这么晚?不是该昨天送到吗?就因为新琴迟迟没来,情程本来安排在昨天的鉴琴会都推迟了!”

“你们把东西搬进来吧,不许耍花样,跟在我后面,”老嬷嬷特意指着痴汉仇恶,“特别是你,不要一副乡下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要是惊扰了我花坊的贵客你们可担待不起。”

“是是,一定一定。”李清尘押着仇恶一块将驴车上的大木箱抬了下来。

老嬷嬷领着他们进入花间河坊,转过门口屏风,花坊内部可谓是门庭若市,一楼大堂正中搭起台子,一班女乐师在台上舞骚弄姿、吹弹雅乐,台下家族显赫子弟把酒言欢,文人墨客吟诗作对,至于想和女子独处的人都在二楼的包厢内,不可名状。

穿过大堂是后花园,园中一方一亩大小的池塘中有一小亭,整齐排开的石桌绕着池塘摆了一圈,他们斜穿过花园进入侧门又来到某处独立的小楼前。

在这里候着的正是之前花车上情程身边的侍女,素颜淡妆、娇俏可爱,和阿水一般年纪,她见老嬷嬷前来,连忙上前请安。

“杨妈妈,您怎么来了?这是……”

“两个送琴的村夫,情程说过新琴的事情,也不知道孔雀山庄那丫头哪找的这么不靠谱的人,整整迟到了一天。”杨妈妈没半点好气,“你们两个把东西放到这里就行了。”

木箱被放在一张石桌上,仇恶急不可耐地问:“情程姑娘呢?怎么没见她出来?”

“情程姑娘是你想见就见的吗?快滚吧,迟到这么久可别指望还有赏钱。”杨妈妈强行要把仇恶往外撵。

“我怎么就没资格见情程姑娘了?你也太瞧不起人了吧,老巫婆说话客气点!”

“你好大的胆子!你叫我什么?”

两个人两句话就吵得急了眼,仇恶一个精壮汉子不是杨妈妈这样一个瘦弱老女人能挪得动的,他只是不动如山地站在那,杨妈妈就没辙只好把在暗处待命的打手们叫出来帮忙。

侍女在他们吵架的时候打开箱子验琴,里面放着一架十分厚重的古琴,质朴的琴身没有任何花纹装饰,那侍女把箱子打开到一半不知怎么想的突然伸手要去摸琴,盖子顺势就朝她手砸下来,站在一旁的李清尘眼疾手快连忙一把扶住盖子。

侍女愣了一下,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啊!谢谢……谢谢你。”

不是眼前的男孩出手,盖子就砸到她手上了,估计起码砸个青肿没跑,她感到一阵后怕的同时心里十分感激对方出手相助。

看起来呆呆傻傻,一点也不像装的啊……李清尘将盖子彻底掀开,瞄了侍女一眼并没多说什么。

“你以为自己是谁啊?我花坊的一顿饭,你一辈子都吃不起!”

“什么!我会吃不起?”仇恶气昏了头,从怀里掏出一个丝质的小袋子,轻轻一倒腾,两颗指尖大小的珍珠滚了出来,在他手心里闪闪发光,“老巫婆看看这是什么!”

浑圆且无暇,杨妈妈一眼就看出这两颗珍珠是上品,只一颗便价值好几百两银子,连忙抬手止住正欲围上来的打手,瞬间换上一副笑脸,“是老身看走眼了,都退下,退下。”

杨妈妈呵退了狗腿子们,说:“我们情程姑娘现在并不单独见客,贵客既然想要见她一面的话我就帮您把她鉴琴会的名额约上一个如何,不出意外的话,就在今晚。”

“这一颗可够买下一个名额?”仇恶掂了掂手里的珍珠,递了过去。

“够了,足够了。”杨妈妈接过手,发现是两个珍珠,不等她问,仇恶便解释。

“这是我兄弟,一起的。”仇恶手搭在李清尘肩膀上。

“我?不合……”李清尘本能地想拒绝,被仇恶捂住嘴。

“欢迎,欢迎两位贵客。”杨妈妈请道,“两位贵客可在后花园稍坐,时候不早了,等过了酉时鉴琴会就开始。”

“杨妈妈,这是不是不太合适啊。”待李清尘两人走后侍女问。

“什么不合适,有钱就是大爷,再说这样好的珍珠我自己也想要,给他们安排两个名额就是,要是闹事的话赶出去就好了。”杨妈妈丝毫不为自己的市侩感到羞耻,反为到手的两颗上品珍珠喜不自胜,“女人嘛,就得会服软,这样才方便捞好处,小饰,接下来的事交给你了。”

“是,杨妈妈。”小饰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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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兄,没想到这样让你破费……”李清尘本来想就此告辞,但没想到仇恶竟豪爽到要带自己参加鉴琴会,虽然言语上还略有推辞,但此地的莺莺燕燕早已令他看花了眼,似乎多和仇恶在这里留一会也没什么。

男人本色……嗯,真香。

仇恶毫不在意地摆摆手,他们被安排在后花园靠角落的一张石桌上,他二人穿着寒酸,又不是真个拿银钱买到的名额,因此被安排在角落里,此处光线暗淡,视野欠佳。

“你家里是干什么的,原来这么有钱嘛。”仇恶随手掏出的珍珠让李清尘非常吃惊。

“山村野夫,家里有人养蚌而已,没什么现钱,只有这个拿得出手。”仇恶东张西望地等着他的情程出现。

太阳很快落山,酉时一过,后花园座无虚席,四下燃起灯火,烛光辉映,佳肴珍酿上桌,宾客们交头接耳,扮作风流雅士,池塘中央的小亭摆着李清尘他们今天运来的古琴,静静等候某人到来。

他两个从中午一路劳顿来此,水米未进,都实在饿得受不了,饭菜一摆上桌便都忍不住开始大快朵颐,一个是狼吞虎咽,一个是风卷残云,鉴琴会的主角还没到,他俩先叮呤哐啷奏起碗碟二重响,静谧的后花园中,他俩成功吸引了附近一些人的注意。

“谁放这两个叫花子进来的?”

“有辱斯文,真是有辱斯文!”

“饿死鬼投胎!可别惊扰到情程小姐!”

在座的都是达官贵族、商贾世家的纨绔子弟,个个衣袍华贵,容光焕发,腰间挂着银剑宝石刀一类的昂贵饰品,对一桌酒食毫无兴趣,收束着自己的举止言谈。和他们一比,李清尘和仇恶寒酸的外表和囫囵吞枣的模样确实称得上叫花子。

就在有人要忍不了他俩时,后花园那道侧门,所有人都在期待的女子终于出现。

“情程姑娘出来了!”

“看着她的眼睛我已经要失去控制了!”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好逑啊!”

人群爆发出一阵骚动,那个让所有人魂牵梦绕的女子依旧红纱缠面,一双明眸只要看上一眼就仿佛能勾走男人的魂魄,藕臂玉腿在轻纱下若隐若现,看得人血脉喷张。

吸引李清尘注意的还是情程身边那个有些笨拙的侍女,二者一高一矮,完全是衬托情程的一片绿叶。

情程头戴珠宝步摇,随着步摇的节奏,和呼吸一样自然地漫步向前,犹如在跳一支舞蹈,当她走到池中小亭时,花园里鸦雀无声,人们大气不敢喘。她站在水边,水映美人月成对,她抬手想借水中的自己擦拭那一轮映在池中的圆月,却不小心被风带走了轻拿在手中的手帕。

“情程姑娘!我来帮你!”

“我去帮你拿手帕!”

人们争前恐后地跳进水中,去争抢那张落在水中的手帕,甚至为此大打出手,李清尘看得直摇头,心想至于吗。清冷的月光下,情程圣洁得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但李清尘凭借超强的眼力却注意到情程不为人知的一面。

她在笑?红色的面纱下,情程嘴角掀起弧度,带着几分嘲笑的韵味,玩世不恭。

“别伤了花儿,”她的声音听得人骨头都要化了,“这丝帕送你们了。”

这一句话让人们打得更凶了,只不过是挪到了岸上争抢,几个抢得最凶的人折腾到一个有几分武艺在身的世家公子跟前,出于在情程面前出风头的想法,他起身呵斥道:“一帮蠢狗,在这里搅人雅兴!”

他挥出拳头,只听梆梆几声,那几人脸上全被打开花,安详地睡在了地上,那名年轻公子一挥手,便有下人将他们带走。

“还有你们两个!”

那人大步流星走到李清尘这一桌前,他因为坐在更靠里面的位置,几乎要贴到墙上去,所以和那人还有几分距离。公子哥来势汹汹,一伸手就要去抓仇恶的脖子。

正目不转睛看着情程的仇恶抬起眼角,以绝对的速度反扣住那人手腕,力量之大令他色变,无论他怎么用力都挣脱不开仇恶的大手。

“滚出去吧你。”

仇恶起身一个漂亮的背摔动作,猛一用力,将那人径直扔出墙外去了。

“好大的胆子!”

“你敢对黄少下手!”

那人的几个同伴拍案而起,一窝蜂朝仇恶围了过去,情程也被这边场面吸引,正巧和仇恶的目光撞在一起。

“嘿嘿。”仇恶笑着招了招手。

傻乎乎的,情程低头笑了一下,一旁的侍女赶忙轻轻点了一下她,提醒对方要保持仪态,情程立马端正姿态。

“喂,你是何人,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敢来这里撒野!”几个年轻人语气咄咄逼人。

那几人脚下生风,一看便知和之前那人一样,都是有家族资源支持的习武之人,条件比寻常武者好上太多,人们坐着准备看出打斗的好戏,谁料那几人到了近前就被仇恶几拳干翻在地,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你们才应该滚出去!”仇恶哈哈大笑,一个接一个将这些人扔出墙外。

“咚!咚!咚!”那是一声又一声肉体摔在地上的闷响。

“你好大的胆子!知道我们是谁吗?”最后一个人厉声质问。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仇恶怒目圆瞪。

“一个臭乞丐谁知道你是谁!”

“不知道就好!”仇恶自豪地大声说,毫不留情地将他也扔了出去。

“呼,世界总算清净了……”仇恶松了一口气。

“啊!仇恶!你是仇恶!”

人群里传出一声惊呼。

仇恶大跌眼镜,这里竟然有人认识他,此话一出顿时议论声四起,人们纷纷检索着成都有哪个仇姓家族。

“不是吧,怎么可能会有人认识我?”还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哦不对,仇恶心里慌乱了一瞬,待看清那人是谁后又镇定下来,“哦,我说是谁,原来是你这个二世祖啊,我有印象!叫什么来着?秦什么玩意儿?”

“我是秦连明!你,你别走啊你,你等死吧你,有胆子别走!”秦连明见到仇恶像耗子见了猫,仇恶朝他走过去,吓得他扭头便跑,一边跑一边小孩子似的撂下狠话。

“我叫人!看我怎么收拾你!”

秦连明哪里来得及逃走,仇恶身法迅猛,几步就追上他,揪住衣领,“我们还真是有缘啊,送你一程?”

仇恶一把将秦连明抛了起来,吓得他在空中哇哇乱叫,仇恶回旋一脚蹬在他屁股上,送他飞出墙外,传来一声更加沉闷的响声。

这是情程第一次见到仇恶这种男人,野蛮、粗犷,丝毫不像上流权贵的公子们那样装出一副温文尔雅的姿态,从小身居闺阁被调教长大的她对眼前的男人突然感到好奇,有股迫切想要了解他的冲动。

镜花水月的情愫融在她眼里,她的眼神就像那一汪池水,波光粼粼。

侍女在一旁用稚嫩的声音使劲喊:“请诸位公子回到座位上去!请诸位公子安坐!”

后花园重归寂静,人们纷纷回到座位上,李清尘吃饱喝足,对即将到来的环节毫无兴趣,背过身去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里,尝试用指甲抠出卡在牙缝里的肉丝。

“各位公子稍安勿躁,我家小姐新得友人赠琴,特在此与各位共赏此琴音籁,情程小姐奏琴一曲,若有能识得曲中真意者可与我家小姐单独相见。”

花花公子群里瞬间炸开了锅,他们是第一次听到有机会和情程单独见面的消息,纷纷幻想着和这位新秀花魁一亲芳泽,刹那间,无数双饱含淫欲的目光在那轻纱下若隐若现的娇躯上灼烧。

仇恶回到座位上像个乖宝宝一样端坐,侍女点燃熏香,唤起薄雾,池塘倒挂一轮明月,那水中的美人儿,长发如瀑般垂下,披袖中伸出素手,几根纤细的玉指轻轻调拨一下古琴试音。

琴音动人心弦,像落叶飘落荷塘荡起的微波,又如袅袅轻烟飘出小亭,李清尘被这琴音吸引,停止抠牙,转过身来观望动静。

灵眸之下,任何小动作都无所遁形,李清尘一眼看出端倪。那古琴表面正常,却在琴弦拨动时从缝隙中射出一根细小的钢针,一点寒芒在黑暗里一闪而过,钢针擦着一人的头顶飞过,那人只当是晚上有阵冷风拂过头顶,丝毫不知道那根钢针再向下几寸就会射入他的眉心。

所谓古琴,竟是藏有机括的暗器。

得亏是以所有人此刻都静坐听琴,不少人还闭上双眼享受,否则怕是多半要出人命,那情程也是胆大,以为光线昏暗无人察觉,却不知这一切都被李清尘看在眼里。

情程就像一个刚入手新玩具的孩子那样兴奋,她如此朝在场的每个人身边射针试探,悄无声息的钢针在夜色掩护下根本无法被肉眼捕捉,没入远处的墙中。

李清尘不明白,大名鼎鼎的花魁怎么也该是个知书达礼的女子,为什么会做出如此危险的举动。

一根钢针正在这时射向他,那根“缓缓”来到身前的钢针被李清尘一把抓住。

你的小把戏被我看穿了。李清尘有些得意地朝看过来的情程扬了扬手里的钢针。

情程侧目,没想到风花雪月的场所还有此等高手,但很快令她侧目的第二个人出现了。

只见钢针飞到仇恶身前的一瞬间,他虽没有李清尘那样绝强的眼力,但离谱的直觉告诉他很不对劲,猛一激灵条件反射一缩头,钢针射入墙体的杂音夹在琴声中消散。

不久一曲弹罢,李清尘悻悻靠在墙上,只有他知道所谓鉴琴会的真相,而其他人还沉浸在琴曲之中,试着解读所谓的琴曲真意。

这琴到底是谁送的?李清尘越发好奇起背后之人。

“我知道这首曲子!《潇湘》是作者身在异乡时所作,单以琴奏曲满含孤独之意,听说情程小姐原籍江南,她一定是在表达思乡之情!”有人急不可耐地喊出自以为是的答案。

“废话,这谁不知道!”

“不对!作者作曲时正值金人南下,而今塞外局势不稳,情程小姐是有一颗忧国忧民之心!”

“当今天下四海升平,万国朝拜,哪有你说的那般严重!”

“你们都错了,此曲本是琴萧合奏之曲,乃是作者妻子与他合奏而成,单听琴音如泣如诉,孤苦伶仃,情程小姐定是想要佳人作陪,我看我就很合适!”

“傻子,依我看……”

情程没有任何兴趣听这些人争论不休,她真的就如李清尘所想的那样,单纯是来把玩“新玩具”的,当然,也顺便玩弄一番这些愚蠢的男人。

不等自以为有何深意的公子哥们争出个结果,她兀自先行离去,就像来时那样,随着步摇的晃动一步一莲地回到侧门的小楼阁中,徒留一群原地猴急的公子哥们抓耳挠腮。

走之前,她在侍女耳边细细留了一番话,教她如何收场。

众人仍在各抒己见,还是侍女终止了他们的争论,随着侍女的步履,所有人的目光跟随着她集中到仇恶身上。

“这位公子,请随我来。”侍女说。

好嫩的小脸,好想捏一把……当李清尘心中突然浮现这个想法时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有道是酒足饭饱思淫欲,这个缕缕犯笨的女孩精致得像是瓷器,皮肤是乡下人完全比不了的水嫩。

我怎么能这样无礼?李清尘有些羞愧地移开目光。

听到侍女的邀请,仇恶以胜利者的姿态傲然起身,像一只雄鸡昂起头颅,颇得意地听着周围传来咬牙切齿的声音,看他们一个个扼腕叹息捶胸顿足,可侍女接下来的话让包括他在内的所有人大跌眼镜。

“哦,还有这位公子,也请随我来。”侍女善意地看向李清尘,只见对方红着脸目光有些闪躲,对于这个保护她不被砸到手的男孩,她还是有些好感的。

怎么连我也不敢看,更不用说见小姐了,这样害羞,好可爱……侍女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时正好和壮胆抬头的李清尘目光撞在一起,随即也微红了脸,连忙望向别处。

“我?”李清尘指着自己,想确定对方没搞错。

“是的,请这边。”侍女非常肯定。

两个人?人们没想到在场居然有两个人“听”出情程曲中真意,不由得更加不甘为什么第二个人不是自己。

“姑娘,他二人明明什么也没说,凭什么就算是识得曲中真意,可以获得情程小姐的赏识了?”这般不服者大有人在。

侍女将早就准备好的说辞拿出来:“诸位公子见解独到,也不算是错,正所谓一曲千意,人在世间如孤舟渡海,知音难寻,而终能与我家小姐达成一致者唯此二人。他们虽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但我家小姐却通过各位凝神听曲时的仪态、流露的情感便已知晓答案,情之一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诸公子不必气馁,也许下次便是你们中的某人和小姐有缘呢?还请不要妄加阻拦,情程小姐尚在偏院中,切莫因此失了风度。此路虽不通,但也许在我花坊中还有其他姐姐和公子有缘,千雪不重现,千花不重样,花坊女子各有风姿,何不去试一试呢?”

一番话下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还顺手画了个大饼让他们以后再来,不仅搬出情程的名号吓唬他们,还指明了让他们去找花坊中的其他女子,叫人无话可说,人群只得忿忿不平地看着李清尘和仇恶随侍女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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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恶有些闷闷不乐,李清尘觉得大概是他风头被抢,和美人独处的幻想泡汤了。此刻,他二人正候在楼阁外的石桌上,等待情程姑娘的接见。

等待的时间,侍女也不见了踪影,二人被晾在这里,相继无言。

“你是不是打算走了?”仇恶突然说,没有了一开始的活跃。

李清尘没有隐瞒,“你怎么知道?”

“看出来的,你脸上跟写了‘我舍不得走’差不多。”仇恶此刻惆怅流露,“说真的,阿水是个顶好的姑娘,你该多留一段时间。”

“我也想啊,可……”

“你以后找不见这么好的妹子,而我也找不到我的妹子了。”仇恶话里有话。

“我记得你提过,叫阿洛是嘛?”

仇恶点点头,“这么久了,她应该已经在黄泉教的手中遇害了……咳,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今晚是我们最后的快乐时光。”

他现在知道仇恶为什么想来这里,想看情程了,人在难过的时候,需要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来躲过悲伤。

“尘儿哥尘儿哥,”仇恶不一会儿又换回一脸殷勤的模样,“等会和情程姑娘你让我一个人上呗,帮帮忙,求你了,你提什么要求我都答应。”

“把你这身功法教给我你也答应?”李清尘略感疲惫地靠在石桌上。

“可以啊。”仇恶小鸡啄米地点头。

“得了吧,我又对她不感兴趣,让给你又何妨。”李清尘想起师父再三叮嘱过的话,“而且家师不允许我学习任何内功。”

“诶!”仇恶欣喜地拍着他的肩膀,“真是好兄弟啊!好兄弟!”

“二位公子,”侍女捧着一小巧精致的白瓷执壶走来,“这是我家小姐亲自酿的酒,名为醉仙酿,请二位品尝。”

侍女为二人各斟了一杯酒,未入口中,便有醇香萦绕鼻间,李清尘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本以为如此醇香的酒味道会很浓烈,却没想到入口是一道清凉。

这是……薄荷?这酒里很有料啊。李清尘感受到那股清凉经过喉咙,随即又带来一股烈酒的灼热感,短短时间,冷热交替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感官刺激。

“这酒劲,嗝,还挺大的。”李清尘一个饱嗝打得巨响,嘴中酒气四溢,他本就在方才大快朵颐的时候吃了不少酒水,此刻一杯醉仙酿下肚,酒劲上涌,顿时微醺上头。

李清尘伸手一摸发现自己脸颊又红又烫,仇恶看起来却没有多大反应,不禁感叹,“看不粗你酒量仄么好,嗝。”话一出口,他这才发现自己舌头都大了。

“除却那清凉感,这酒倒是有些像剑南烧春,这可不比解甲乡那种村里私酿的烧酒,度数可大着呢,你该少喝点的。”仇恶细细品鉴着美酒的回甘。

醉酒的李清尘听见这话,显露出一股男人天生不服输本性,“森么,森么度数大,我都棱喝!倒酒!倒酒!”李清尘一连又喝了四五杯酒下肚,这下舌头完全不听使唤,“里怎么该嚼不起人呢!”

“喂喂喂给我留点啊!”仇恶急忙抢过剩下的大半壶酒,打开盖子一饮而尽,执壶不大,总共只能盛十几杯酒的量,仇恶咂巴咂巴的还有些意犹未尽,“好酒,好酒啊。”

“森经病吧,抢森么。”李清尘摇头晃脑地说。

喝完一壶醉仙酿,带着清香的楠木大门才打开,两个醉汉晃晃悠悠地跟在侍女身后步入小阁,是的,仇恶猛一壶酒下肚此时酒劲散发,醉得比李清尘还厉害。

闺房中,异香挠动人心,万恶的珠宝饰帘挡住轻纱曼舞的情程,美人就在眼前,却不能一睹芳容,仇恶的心里小鹿乱撞,想一把掀开帘子扑上去。

“情程姑娘你好,我喜欢你。”仇恶借着酒劲,直接想到什么说什么。

仇恶上来第一句话就把情程噎住了,她第一次遇见这么直接的人,愣了一秒但很快恢复镇定,淡然一笑,“公子不是文人,倒不会那些花言巧语,小女子第一次见到公子这般直来直去的耿直武者,也是有趣。”

“直曲可不分文武,历史上多的是屈膝投敌的武将和死战不退的文臣,只不过他这人是个直肠子罢了。”李清尘舌头稍微恢复点儿了,但酒劲却愈发上涌,“不过也有不少奴颜卑躬的文官和精忠报国的将军,像几十年前被奸臣当堂杖杀的岳山河元帅,唉……”

师父的书房中有很多书籍,他基本上都读过,其中犹关于岳元帅北伐被陷害之事最让人难平,此时醉意浓厚,李清尘竟谈起这桩天下皆知唯官员闻之色变的冤案。

“呵呵,这位公子竟心怀家国天下,小女子佩服。”情程一招手,侍女又取来一壶醉仙酿为二人斟酒。

“春宵一刻值千金,你小子懂不懂风情!这时候就要谈些风花雪月的事!”仇恶一开口就朝他喷了满脸的酒气。

“啊对,哦不懂昏情,哦奏不待在仄里了。”醉仙酿下肚,李清尘舌头又大起来,似乎只有他有这个反应,不见仇恶大舌头,他想起进门之前承诺让仇恶和情程独处,借口起身想要离去。

“这位公子何必急着离去呢?”情程嫣然一笑,看得仇恶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姑凉,哦不在仄里浪费似间了,他可,可喜翻你了,有森么你,你和他嗦吧。”

“喜欢小女子的人有很多,可不知道这位公子有何特别之处能让你如此推崇他?”情程竟然听懂了李清尘的胡言乱语,她的声音带着天然的妖娆,像小猫在心里用爪子轻轻抓挠。

“英雄配美人,自然是我才能配得上情程小姐了,”仇恶胸脯拍得响当当,“我的身手可不是一般厉害。”

“的确,看得出公子身手不凡,可天底下英雄人物并不少见,武功高深者也不知几何,像这位……”

情程说话滞了一下,“还未请教二位公子……”

“仇恶,”他伸手扶住摇摇晃晃的李清尘,“他叫李清尘。”

“这位李公子也极为不凡,可不知仇公子和他相比有什么厉害之处?”

“他?我武功可比他高多了!他的实力实在是太菜了,老是要我保护他,他算什么厉害的。”

若是平常,李清尘也不会说什么,但此时二人均已喝得酩酊大醉,李清尘被仇恶那副不屑一顾的表情激得大怒:“什么?!你以为自己有多厉害啊,谁不如你了!好意思在这里吹嘘,你那么厉害,怎么不去和止境打架!”

盛怒之下,李清尘竟然连舌头都捋直了。

“你以为我不敢么?”

“有本事去啊!”

“你给我找一个来啊!”

“我这里有一个办法决出二位公子的胜负,”成功引得两个男人争斗起来,情程暗自发笑,“两位公子可愿一听。”

“情程小姐你说就是,看我怎么虐爆他的狗头。”仇恶置气地说。

“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李清尘反击。

“二位公子请先听小女子一言,”情程挪了一下身子,身上的宝饰碰撞叮呤作响,“美人爱英雄不假,但美人也爱美,小女子一身宝装,唯那紫金冠上少了一颗明珠相伴,小女子思得久矣……”

仇恶立马从怀里掏出先前的袋子凑上,“情程小姐你看看这些……”

“公子好意心领了,但这些……”

“这个姑娘可看得上眼?”

情程刚想敷衍拒绝,可当目光落在仇恶手上时,连她这种见过大场面的女子也惊呆了,侍女在旁更是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那是一颗鸽子蛋大小的乳白色珍珠,在灯火的映照下染出一轮轮光晕。

“这……”眼前的男人行事还真是缕缕出乎意料,情程依旧想谢绝,“这珍珠的确不是凡品,可说出来公子莫怪,小女子想要的乃是传说中的夜明珠。”

“夜明珠?”李清尘听得直摇头,“这谁身上有?”

“这样的宝物自是不会有人随身携带,但小女子恰巧知道这夜明珠在何处,若是有谁能将这宝物取来,便算得谁厉害如何?”情程掩面而笑,“当然,若是能将此物赠与小女子,小女愿舍身相伴。”

“它在什么地方!它在什么地方!”仇恶大叫。

“传说多年前有西域商人携此宝入蜀,几经辗转,现如今当在孔雀山庄庄主的手中,这孔雀山庄二位公子可有胆子一闯?或是有和庄主的交情取得此物,也算得有本事。”情程轻摇团扇,声音慵懒。

“孔雀山庄有这玩意?真的假的?”

“那小女子倒也不敢保证,毕竟道听途说,在这世上要想成功,运气和实力缺一不可,若此物真存在于孔雀山庄中,那说明公子运气不错,能将此物从孔雀山庄中带出来,那便证明公子智勇皆备实力不俗,可谓英雄。”情程在帘后轻笑,“公子若果真是英雄,小女子……便让你为所欲为一晚又何妨?”

此话一出,仇恶脑子停止运转,耳朵嗡一下什么都听不见了,只剩那句叫他流鼻血的“为所欲为”,大脑充血的他拉着迷迷糊糊的李清尘起身大喊:“好好好!你可不要反悔哦!咱们可说好了!反悔的是小狗!你你你等我!你等我啊!”

他风风火火跑出门,被门槛拌了个狗吃屎也毫不在意,“快快快,时间不等人,我们快走!”仇恶急急忙忙拉着李清尘跑起来。

“下次再见啦。”醉酒的李清尘真情流露,临走时没忍住顺手捏了一下侍女柔软的小脸。

突如其来的调情让侍女呆愣了许久,这时他二人早已离去,侍女才有些担心地说:“小姐,你说的那不是……秦萧小姐上次和你说过的事情吗?那是真的?”

“是不是真的无所谓,总算是把这两个痴汉子打发走了,可以休息了。”情程懒散的倒在床上,身上端庄的架子全无。

“万一他们两人真的去了孔雀山庄的话,岂不是很危险?那可是名门大派,高手如云……”

“哪有那种傻瓜啊,他们总会知难而退吧,再不济也不可能真的闯进去,孔雀山庄这个名号可不是摆设。”情程打断了侍女的话,“要是真的拿到那玩意了,我是不是也算了却秦萧的一个心愿呢?”

“可我还是觉得他们俩很危险,喝得醉成那个样子,”侍女很不解,“而且我看得出小姐对那个仇恶是有好感的,何必将他打发走呢?”

“我们既身在花坊,怎能由己,花坊女子最好的归处,就是被富贵之人看上迎娶回家,做个安安分分的侍妾,每年选出的花魁,说到底也不过是结交权贵的工具。”情程眼里的灵气消失不见,一片灰暗,她对侍女轻声说,“我也好,秦萧也好,还有小饰你,女子的命运都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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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你我可不差的啊,看我给你取到夜明珠,帮你追到人家情程姑娘你还敢小瞧我……”李清尘的舌头又恢复了,但还是醉醺醺的。

“切,用不着你帮忙,我也能取到这玩意,菜不承认?菜就多练。”仇恶也没好到哪去,在驴车上摇摇晃晃。

“孔雀山庄的路,你知道?”

“知道,还能顺路回家拿武器。”

李清尘不解,“为什么要拿武器,直接去不好吗?”

“这孔雀山庄上可有野怪,万一碰上了没武器怎么办。”

李清尘一个没听清,“什么?有野物?”

仇恶醉得不成样子,没有过多解释,就这样一路颠簸回来。

房间里,李清尘翻遍也找不到自己的剑去哪了,咋咋呼呼大叫起来,“啊!我的宝剑!我的大宝剑不见了!”

李清尘发疯一样跑到院子里大喊大叫,“有小偷偷了我的剑!我的大宝剑!啊……”

诡异的是,寂静的院里没有一个人出来看李清尘闹出的动静,仿佛这里就只有他一个人。仇恶还在外面等他,牛老爷子上了年纪有些耳背听不到,可其他人哪去了?

唯一一个亮着灯火的地方吸引了他的目光,那是后厨发出的光亮,他踉踉跄跄地闯进去,发现里面果然有个人在鬼鬼祟祟。

“抓到你了!”李清尘大喝一声,“小偷!还我剑来!”

“胆小剑客你发什么疯?”

那身影不是阿水还能是谁,她转过身来,忙把手藏到背后,李清尘好奇地伸头,“你在干什么?你看见我的大宝剑了吗?”

他注意到阿水小手上绿色的敷药抹得到处都是,问道,“你的手怎么了?是弄伤了吗?”

“不是啦。”夜晚是容易让人敞开心扉的时刻,阿水蹲在角落里神情失落,像只委屈的小猫,“我的手是不是很难看?”

“没有啊,怎么会?”他捧起阿水的手端详,阿水条件反射地想把手抽回去。

“我好羡慕白姐姐,她有那么好看的一双手,还会治病救人,不像我的手,粗糙难看,还只会干些粗活。”

那是双布满细小伤痕和粗茧的小手,然而正是这双小手撑起了家里的所有。眼前女孩已十四五岁,正是得遇幸郎、待嫁红妆的年纪,却只能苦守这小小茶馆。

“谁说了什么话?告诉我,我去把他打得满地找牙,给你找回场子。”李清尘气呼呼说。

“嗯,不过我怎么觉得你的手变白了,这药可真神。”李清尘的两个眼睛在打转。

“呀,我就说白影姐姐给的药有效果!”听到李清尘的话,阿水又振奋起来,她不是那种自怨自艾、毫不知足的女子,她不需要怜悯,她需要的是别人对她努力的肯定。

阿水不是没有长大,她只是装作没有长大的样子,拼命地在窒息的世界里找寻生活的乐趣,并把它传递给身边的人,只有一个人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的忧愁会流露,会变得具象化。

“前天你做的烧鸡实在太好吃了,什么时候能再给我们做一次啊。”

“噗,下次再给你做咯,”阿水笑逐颜开,将藏在身后的宝剑和剑鞘一并还给了李清尘,“喏,你的大宝剑,还给你,今天连夜刚赶完工,本来是想给你个惊喜的,既然你要就拿去吧。”

“我的扫尘!还有这剑鞘!”扫尘是他为剑起的名字,李清尘情绪激动,“这剑鞘是你送给我的?你真好,阿水。”

“当然了,你将来要是出名了,这剑鞘带在身边,我也能跟着出名喽!”

这就是阿水从昨天一直到现在悄悄在干的事,李清尘甚至没注意到自己的扫尘昨天就不在房间里了,他低头细细打量起这粗陋无比的牛皮剑鞘,注意到底端还有几个小字。

那是用线缝在皮革上的几个歪歪扭扭的图案:

送给世界上最棒的剑客——阿水